必要工作項目 |
1. 擴大防災校園建置,累積完成第一類基礎防災校園至少300所建置。 2. 輔導國民中、小學至少各達140所(10%)與285所(20%)參與,以具中、高災害潛勢之學校優先辦理。 3. 強化區域服務推廣團、協助縣市輔導團之運作能量及第二、三類防災校園之建置與執行。 4. 運作22個縣市輔導團,強化落實各項地方防災教育工作執行。 5. 推廣數位學習平臺,強化其應用與查詢功能及使用性,流量增加25%人次,並研析平均每人停留時間、便利性、滿意度、有用性、人次等內容。 6. 制定新教材發展機制並透過示範學校試行;制定教材審定機制與退場機制,未來也將針對防災教育數位平臺上既有教材進行審定作業;此外也規劃優良教材獎勵機制,並辦理評選活動,鼓勵教師多研發在地性教材。 7. 試行並檢討三級種子教師之能力指標配適度、認證與培育機制,培育至少250名認證師資。 8. 深耕大專院校防災及氣候變遷調適教育,培育相關專業人才至少850名。 9. 運作教學聯盟中心,媒合產業與學校進行1個產學合作案,培育產業人才至少10名。 10. 遴選8所防災素養長期追蹤學校,掌握師生素養變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