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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對象
災害類型
  • 輻射災害

海陸域環境輻射調查階段性成果

年度 111年度
綱要計畫 強化核能電廠除役管制技術及環境輻射之研究(4/4)年度
細部計畫 海陸域環境輻射調查與國民輻射劑量評估(4/4)年度
主管單位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執行單位 輻射偵測中心
對應課題
  • (舊)課題三:強化防災社會服務機制
產出成果類別
產出成果型態
自評等級
成果內容說明 本計畫海域輻射背景調查分析樣品包含海水、海生物及沉積物(岸沙),調查範圍含括台灣沿岸地區及離島地區(金門、馬祖、澎湖、蘭嶼、東沙及南沙)等,111年所取得樣品及分析已完成海水試樣517件次(分析銫-137計94件、氚計418件、鍶-90計 5件)、海生物試樣301件次(分析銫-137計255件、鍶-90計46件)以及沉積物試樣(岸沙)22件,總計840件次;上述試樣放射性分析結果皆遠低於法規規範標準,顯示台灣海域環境目前尚無輻射污染之安全疑慮;另陸域輻射背景調查分析樣品包含山區土壤126件、核設施周圍土壤151件、進口培養土5件及稻米206件,共計488件,檢測結果均無輻射異常現象。
實際防災落實應用情形 海域計畫已將樣品分析結果,以CSV(Comma-Separated Values)格式公布於原能會OPEN DATA專區供民眾查詢與利用,達成政府資訊公開之目標。
相關佐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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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1說明 輻射偵測情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