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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對象
災害類型
  • 水災
  • 旱災
  • 其他災害

城市水韌性發展規範

年度 109年度
綱要計畫 韌性防災與氣候變遷水環境風險評估之研究(2/4)年度
細部計畫 因應極端氣候之水韌性提升與推動(2/2)年度
主管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
執行單位 財團法人成大研究發展基金會
對應課題
  • (舊)課題四:精進防災科研技術
產出成果類別
產出成果型態
自評等級
成果內容說明 韌性之意涵乃指對應環境變動具備社會、經濟、基礎設施等各面向的調適能力,而在受災後除能迅速恢復基礎機能外,亦從過去經驗學習持續調整系統狀態。目前臺南市地區災害防救計畫中針對風水災害雖具備復建計畫章節,涵蓋多面向的復原機制建立,並有明確分工,但內涵上主要仍以災損復原與受災應變機制為主。針對臺南市高風險地區復原重建之耐災考量的問題,提出城市水韌性發展規範之構想。主要是對應國土計畫與地區災害防救計畫,增訂水韌性發展導向之土地發展限制或規劃建議,作為未來各相關計畫擬定之依循。
實際防災落實應用情形 洪災高風險區位指認建議透過淹水風險相關圖資,結合防汛熱點資料、近五年淹水點位圖、歷年淹水調查報告進行綜合分析,並疊合臺南市國土功能分區分類圖,將洪災高風險地區與城鄉發展地區第二之三類重疊之區位界定為優先訂定「國土水韌性規劃原則」之區位。例如經初步疊圖分析得知臺南仁德區具大面積淹水災害潛勢,同時周邊涵蓋仁德(文賢地區)都市計畫、高速公路臺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高鐵臺南站特定區計畫等都市發展區。而規劃原則之內容可依防洪減洪策略落實之空間尺度與性質進行分類訂定,例如大尺度之農地蓄洪帶劃設、土地高程管理;中尺度之道路排洪設計規範、低衝擊開發設施;小尺度之新建建築韌性強化設計、既有建築減災設計、公共設施多目標使用等。
相關佐證資料
圖片1 圖2.jpg
圖片1說明 圖 洪災高風險區疊合國土功能分區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