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內容說明 |
本次鋼結構設計規範修訂研擬研究,將現行規範的容許應力設計法與極限設計法兩冊合併為一冊。將容許強度設計法(Allowable Strength Design, 仍稱為ASD)取代現行規範的容許應力設計法,並以構材極限強度與機率式(probability-based)載重準則結合的LRFD設計法為修訂基準,使容許強度設計法與LRFD設計法具相同安全等級的設計結果。為提升鋼結構建築的耐震設計有效性,本修訂版本在第十四章耐震設計中導入材料的預期實際強度概念,做為構材或元件的強度容量設計基準,以期確保建築結構的實際受震行為與設計假設條件儘可能一致,驅使耐震消能元件的韌性能如預期地發展。除此之外,本修訂草案也新增國內工程實務需求,或具高效率耐震性能的耐震系統,包括:懸臂柱、挫屈束制斜撐(BRB)與鋼板剪力牆(SPSW)等耐震結構系統,及相關耐震設計規定。在本修訂版本研擬研究中,也增加耐震構材、元件、接合與構架的驗證試驗規定章節,以提出驗證試驗之方法、程序與合格標準有一致的規範;也可做為設計者驗證所設計或開發者所研發之耐震構材、元件、接合或構架的有效性。有關中空結構斷面鋼管的接合規定也大幅增列於本修訂版本中,此部分有助於國內發展離岸風電支撐結構的本土化設計與施工技術。 |